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众惠民殡葬最高免费限额提升至1500元,相关费用由同级财政承担。特困供养人员公墓慕葬免费,低保对象公墓墓葬减半收费,减免费用由各公墓经营管理者承担。其他仍按《关于明确惠民殡葬相关事项的通知》(宿民发〔2020〕35号)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