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财政厅下发《关于下达2023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分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我市获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13214万元,其中,棚户区改造资金6538万元、老旧小区改造资金3029万元、租赁住房资金3647万元,为今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提供资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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