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是第一资源,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市财政务实举措,积极保障助企招工引才活动精准实施,打造招才留人的服务平台,为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夯实人才基础。
一是提供购房券补贴保障。出台《宿迁市人才“购房券”管理和使用办法》,对符合条件的人才提供购房券政策保障,对“6+3+X”制造业产业体系和20条产业链上企业引进的高校毕业生和高技能人才给予全日制博士研究生30万元/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5万元/人等补贴;对民办学校、民营医院引进的人才给予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正高职称人才30万元/人等补贴。
二是积极筹集资金,保障政策落实。为促进大众创业就业,推动富民工程,2022年,宿迁市共投入就业创业资金3.04亿元,其中创业补贴资金1379.4万元,就业见习补贴496.3万元,职业培训补贴2712.2万元,惠及8.24万人,把人才经费投入作为推动我市经济发展、提高各类人才素质的重要保障。
三是对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给予补贴。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全额补贴。
四是对大学生创业给予补贴。首次成功创业并带动其他劳动者就业,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并依法纳税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给与一次性创业补贴,带动就业1-5人的,给予5000元补贴;带动就业6-50人的,给予10000元补贴,带动就业51人及以上的,给予20000元补贴。2022年我市共补助大学生创业补贴1379.4万元,惠及2941人。
五是给予大学生就业见习补贴。对毕业后两年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间不足3个月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间给予不低于当地上年月最低工资标准60%就业见习补贴,见习时间一般为3-12个月。2022年我市共补助就业见习补贴496.26万元,惠及160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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