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宿迁财政全力推进税费优惠政策落实落细,助力企业“顶格”享受政策红利,助力稳定企业预期,增强发展信心。
一是落实研发费用扣除政策。将符合条件行业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由75%统一提高至100%,并作为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增加当年7月预缴申报期作为政策时点,允许企业提前享受扣除政策。1-10月,全市累计773户企业享受加计扣除政策,金额达29.56亿元。
二是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将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降至1%,对月销售额10万元及以下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允许生产性、生活性服务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抵减应纳增值税额,减免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所得税。1-10月新增小微企业减税20.89亿元,惠及市场主体超15万户。
三是减轻企业社保费负担。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工伤保险费率按照可支付月数的情况降低一定比例;减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以上,按50%缴纳;免征在职职工人数在 30人以下的企业残保金,减轻单位负担。1-10月减免失业和残保金4.8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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