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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获得省级非遗保护资金42.1万元

发布日期: 2024-11-11 来源: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访问量:【字体:

近日,省财政厅、省文旅厅联合下达2024年江苏省文化旅游发展和文物保护利用专项资金(第五批),我市获得省级非遗保护资金42.1万元,其中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补助26.1万元、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补助16万元。

近年来,我市有效利用省级非遗保护资金,加大市级非遗保护资金投入,推进非遗项目活态传承,现有省级非遗项目32项、省级非遗传承人19人;依托省级非遗项目建成省级非遗工坊5家,助力乡村振兴;洋河酒酿造技艺和云渡桃雕2项目入选第一批江苏省传统工艺振兴目录;创新实施“乡村书场”建设,拓展苏北琴书、工鼓锣展示传播载体,打造“琴鼓乡村行·非遗惠百姓”活动品牌,不断推动省级非遗项目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下一步,市文广旅局将进一步加强省级非遗资金管理,积极开展省级非遗项目保护单位履职尽责情况评估,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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