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水利部正式印发第二批通过全国水生态文明试点验收城市名单,宿迁市继2018底顺利通过水利部行政验收后,正式跻身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
宿迁市位于江苏省西北部,地处淮、沂沭泗流域下游,境内河网交织,水系密布,拥有洪泽湖、骆马湖两大天然淡水湖泊,既是“水产之乡”,也是“杨树之乡”和“花卉之乡”,水生态优势得天独厚,为建设水生态文明城市提供了自然优势。
自2014年被水利部确定为“全国第二批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以来,宿迁市委市政府以“湖美河畅,节水清源,淮沂水韵,绿野田园”为目标,高位推动,建立健全水生态文明领导小组,充分发扬政府统领、部门协作、全民参与机制,以“河长制”推动“河湖长治”,全力打造淮沂水生态新城。
试点建设期间,宿迁市十大示范工程全部完成,23 项考核指标全部达标,119 项试点建设项目累计投资 78.02 亿元,全面完成《实施方案》确定的试点期各项任务,基本形成了“一核、两湖、三片、四廊、多点”的水生态文明建设总体布局。于去年7月、12月分别通过水利部组织的技术评估与行政验收。
通过试点建设,宿迁市基本形成了科学严格的水资源管理体系,健康优美的水生态修复体系,清洁良好的水环境保护体系,长效稳固的水安全保障体系,集约高效的水节约推动体系和古今交融的水文化传承体系,实现了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协同发展和全面提升。
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的成功创建,为全市构建出 “湖泊如镜河如练,绿满楚地水清澄”的水生态景观,为宿迁人民谱写出一曲生机勃勃的筑梦水城壮歌,也提升着市民生活幸福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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