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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绿色标杆”示范企业应急管控豁免

发布日期: 2021-08-04 来源:访问量:【字体:

全市行政区域内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清单的涉气工业企业,涉及民生保障和基础设施建设的热电、危废焚烧处置单位、商砼(水稳)等行业企业,取得绿色标杆示范企业的,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免于停产、限产。符合《宿迁市渣土运输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停工豁免规则》相关条件的,可以在大气管控天气下进行正常作业。(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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