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关键字
确定

关于4月份市级安全生产督导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 2022-05-12 来源:访问量:【字体: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

根据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部署,4月份,市级7个督导组围绕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落实,全面下沉一线督导,共组织召开各类座谈会23场次,访谈各级领导干部49人次,实地检查单位、企业39家次,发现各类问题隐患129条。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各地安全生产大检查推进情况

从督导检查情况看,各地、各部门及时召开安全生产大检查动员部署和调度推进会,及时传达全国、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求,迅速组织制定工作方案,扎实开展大检查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共出动检查人员11123人次,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7090家次,排查各类问题隐患6533注重风险隐患精准管控。宿豫区创新“三单一表”工作制度,构建行业包保“一名单”、安全隐患“两清单”、动态督查“一张表”,建立动态安全生产数据库,精准推动大检查解决问题。苏宿园区建立风险隐患分级分类台账,对46家工贸企业基础信息进行汇编,为日常监管提供数据支撑。注重突出问题攻坚克难。宿城区紧盯人员密集的群租房,稳步推进群租房安全隐患集中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探索实施红、黄、蓝“三色管理法”,摸排梳理群租房722户,排查各类安全隐患1038处,已推进整改789处。注重基础支撑加固夯实。各地区将生命安全体验馆建设、消防站建设、道路交通安全提升工程等65个安全生产项目纳入地方政府投资项目,累计安排财政资金14.28亿元,全面夯实区域安全基础。一季度共有62个项目按照工作计划完成阶段性任务,完成率达95.4%

二、督导发现的突出问题

一是部分乡镇(街道)对安全生产重视程度不够。比如,泗阳县部分乡镇未按时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动作迟缓;部分乡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套用企业应急救援预案,针对性不强;宿城区部分乡镇党政领导对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和安全生产大检查“62项”重点检查事项掌握不深刻、理解不透彻。

二是部分工业企业消防安全隐患较为突出。督导组实地检查的39家单位中,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有21家,占比为53.8%。主要有:消防设施设备配备不齐全,消防栓、消防水炮等消防设施设备老旧故障,违规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电线私拉乱接,配电间违规存放可燃物,违规使用泡沫夹心板搭建隔间等。

三是部分涉粉尘企业除尘防爆设施配备不到位。督导组实地检查的7家涉粉尘企业均未落实定期粉尘清扫制度,车间内扬尘严重,其中5家企业除尘设施设备配置不全,存在较多安全隐患,如未按要求安装自动喷淋装置,除尘器水平管道未设置清灰口或观察孔、未设置有效防雷击设施、泄爆口朝向错误等。

四是部分企业特种设备使用管理不规范。检查的5家特种设备使用企业均存在使用或管理不规范现象。如天然气使用企业锅炉进气管道未设置快速切断阀、放散管高度不符合要求,电动叉车违规存放在整理车间(产尘车间)内充电,叉车作业人员作业时未佩戴安全带,吊车钢丝绳出现断股仍投入使用等。

五是部分企业安全风险辨识管控不到位。如有的企业对风险岗位未悬挂警示牌、安全警示标志或悬挂不规范。督导中发现6家企业现场无任何风险辨识告知卡或安全警示标志,2家锅炉使用企业的压力表无最高限压标识、液位计无高低液位警示线;有的企业虽然对有限空间进行风险辨识并公示,但部分警示标语出现表述错误。

六是部分企业安全生产理念较淡薄检查发现部分企业安全教育培训流于形式,未按规定要求对新入职员工开展岗前安全教育培训,新员工对消防安全常识、安全操作规程知之甚少,如部分企业员工在登高作业时,不能按规定要求佩戴安全帽和安全带,个别女工长发未盘入安全帽内。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要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各地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对督导发现的问题隐患,属地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亲自过问,推动问题隐患解决,实现闭环整改。要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加大安全教育培训力度,强化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切实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二要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要聚焦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要求,迅速抓好贯彻落实,要突出围绕年度重点工作和自建房屋等既有建筑安全隐患开展排查整治,纵深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三要进一步强化问题整改。要针对自建房等既有建筑和城镇燃气、危险化学品、老旧市场、群租房等重点行业领域发现的问题隐患,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时限、责任到人,各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强要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推动解决普通问题转向解决难点问题、解决点上问题转向解决面上问题。

宿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512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