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办法经过公开征求意见、听证、稳评、廉洁性审查、合法性审查等多轮程序,于2019年8月28日正式经市政府五届四十六次常务会审议通过,8月30日正式发布《宿迁市市区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管理办法》。在制定收费办法之前,我市就从提高收缴率、降低收费成本以及方便缴费等方面考虑,决定委托具有公共管理或社会服务职能的机构代收,通过调研发现由供水企业代收最为便捷,故市城管局与自来水公司签订了代收协议,由自来水公司代收生活垃圾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