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全面推行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阶梯价格制度,实行“同城同价”。调整后,第一阶梯,户年用气量≦300立方米,每立方米2.64元;第二阶梯,300立方米﹤户年用气量≦900立方米,每立方米2.90元;第三阶梯,户年用气量﹥900立方米,每立方米3.43元。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按阶梯气价第一档、第二档平均价格执行,为2.77元/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