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事业


来源:
发布日期:2023-09-05


1.出现车辆故障、事故、货物撒漏等紧急情况时要根据货物的爆炸、易燃、腐蚀、剧毒、放射等不同性质,按照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和操作规程妥善处置;2.车辆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的要按规定开启危险警报灯,普通道路在车后50至100米处、高速公路在车后150米处设置警告标志,夜间要同时打开示廓灯和后位灯;3.先期无法处置时要将车辆停靠在尽可能空旷,远离人群、水源的地方并及时报告,报告时应详细说明危险货物名称、形状、数量、和泄露情况,便于相关部门第一时间有效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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