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减免公证服务费用:
(一)当事人属于法律援助受援人的;
(二)为公益活动提供公证服务的;
(三)国家规定和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减免的。
公证机构承担法律援助、公益服务等工作的,应当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予以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