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八条,驾驶证记满12分。需携带: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机动车驾驶证(扣留除外);3、机动车驾驶人照片3张(一寸彩色白底)。至市车管所满分驾驶员培训中心、县区车管所办理。注:需要本人办理,不接受委托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