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出行


来源:宿豫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3-06-30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机动车辆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结论(新增或者转籍车辆需要提供达标核查表);拟投入运输车辆的承诺书,承诺书应当包括车辆数量、类型、技术性能、投入时间等内容、营业执照,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
办理地址在:宿迁市宿豫区洪泽湖东路19号便民服务中心西大厅二楼交通局B51号综合窗口。
咨询联系电话:0527-8448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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