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选“留创计划”的项目,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财政厅支持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办法(暂行)》给予相应资助,对确定支持的A类、B类、C类留创项目,分别给予每个4万元、2.5万元和1.5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