ဆ
ဆ
请输入关键字
确定
中国政府网
|
江苏省人民政府网
繁体
|
English
|
Deutsch
|
日本语
|
한국어
|
长者专区
|
无障碍
|
登录
首页
走进宿迁
政府信息公开
办事服务
互动交流
数据开放
English
|
Deutsch
|
日本语
|
한국어
|
首页
走进宿迁
政府信息公开
办事服务
互动交流
数据开放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就业创业
就业创业
网吧设立需要注意什么?
来源: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发布日期:
2021-04-30
1、上网服务场所距中学、小学校园出入口最低交通行走距离不低于200米;
2、上网服务场所不得在居民住宅楼内设立。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TOP】
【
打印页面
】【
关闭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