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关键字
确定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就业创业
就业创业
如何申领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2021-05-04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3号修正)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十四条1、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提供机动车驾驶证及复印件;2、提供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的材料;3、提供无暴力犯罪记录的材料;4、填写《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申请表》,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参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5、提供身份证明及复印件;6、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全国公共科目和区域科目考试均合格的,设区的市级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自公布考试成绩之日起10日内向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核发《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核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夏时制14:30-18:00) 法定节假日除外。办理地址:宿迁市便民方舟二号楼交通运输窗口(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洪泽湖路889号)。咨询电话:0527-84396282。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