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创业


来源:市人社局
发布日期:2021-05-10


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
2.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等执业许可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劳动(聘用)合同(原件);
4.调档申请。
流程:
1.申请人提交材料;
2.工作人员审核;
3.符合申请条件且申请材料齐全正确的,即时开具调档函;
4.工作人员对通过机要交通或专人送达的档案进行审核;
5.档案材料齐全完整的;
6.档案登记、编号、入库。
(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告知不予受理理由并退还材料,未开具过调档函、缺少关键材料、内容严重失实等不符合存档要求的,档案原途径退回并告知调档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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