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材料:(1)食品生产许可证补办申请书;(2)在县级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网站或者其他县级以上主要媒体上刊登遗失公告的材料。2.流程:(1)登录江苏政务服务网,上传申请材料电子版;纸质申请材料(两份)邮寄至宿迁市洪泽湖路889号(便民方舟2号楼1楼市市场局14号窗口)。(2)业务部门对材料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3)业务部门对受理的材料,当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