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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创业
本人先后在南京、北京、上海等地工作,现在想回乡创业,请问宿迁有哪些支持政策?
来源:市人社局
发布日期:2021-07-07

目前政策有:

1、创业贷款扶持:申请富民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最长不超过3年。

2、一次性创业补贴:首次成功创业(在本市领取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并带动其他劳动者就业,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依法申报纳税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在校及毕业2年内),其中:带动就业1-5人的,给予5000元补贴;带动就业6-50人的,给予10000元补贴,带动就业51人及以上的,给予20000元补贴。

3、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在校及毕业2年内),初次创业创办的创业经营主体,初创主体需吸纳其他劳动者就业并与之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他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根据符合条件的创业经营主体吸纳其他劳动者就业人数,按照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且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只能享受一次。

4、创业场地租金补贴:初次创业租用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含大学生创业园、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及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下同)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在校及毕业2年内)创办的创业主体。初次创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基地以外自行租用合法经营场地创办的创业主体,可享受租金补贴,已从其他渠道享受政府租金补贴(减免)的各类创业主体不再享受此项补贴。按每年最高不超过10000元的标准据实给予补贴。创业主体享受创业场地租金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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