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可按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60%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您可以携带毕业证书、本人社保卡到常住地基层人社服务站或服务所提交申请。咨询电话:0527-84359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