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宿人社通【2021】13号宿迁市鼓励返乡创业就业若干措施操作流程的通知规定,2020年1月1日之后毕业的本地大中专院校(含职技院校)毕业生和外地大中专院校(含职技院校)宿迁籍毕业生,初次在我市企业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可以向就业企业坐落地人社部门提出一次性返乡就业补贴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