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宿人社通【2021】13号宿迁市鼓励返乡创业就业若干措施操作流程的通知,返乡人员未取得初、中级证书的,可以申请初次就业补贴,具体参照“中级工及以下800元的标准”条款执行。符合条件人员请向就业企业所在地人社部门提出申请,提供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毕业证书(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提供)。咨询电话:0527-84359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