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创业


来源: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日期:2022-10-08


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累计出现1个(含)以上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失业保险统筹地区,对当地政府应对疫情防控需要停工停产的中小微企业,按每名失业保险参保职工不超过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支持企业组织职工以工作代替培训。参保人数按当地政府首次公告出现中高风险疫情上一月度参保人数计算。按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参照实施。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通过大数据比对,按照该企业参加失业保险人数直接发放补助,无需企业提供培训计划、培训合格证书、职工花名册以及生产经营情况证明。上述补助同一企业只能享受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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