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政策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采取线上申领方式,人才应自在宿缴纳社保之日(创业人才应自企业创办之日)起1年内通过“宿迁人才e家”网站、小程序申领,逾期不予受理。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来宿人才,申请时间相应延长到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