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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泗阳县申请创业补贴有何条件?
来源:泗阳县
发布日期:2021-06-25

根据《泗阳县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泗财〔2020〕73号)文件规定:首次成功创业(在本县范围内领取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并带动其他劳动者就业,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依法申报纳税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在校及毕业2年内)、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从事非农产业创业的农民、登记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所创办的创业主体。根据符合条件的创业主体带动其他劳动者就业人数,给予相应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其中:带动就业1-5人的,给予5000元补贴;带动就业6-20人的,给予10000元补贴,带动就业21人及以上的,给予20000元补贴。在领失业金人员或就业困难人员自行租用合法经营场地创业的,按每户每年最高不超过10000元的标准据实给予补贴。创业主体享受创业场地租金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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