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设立市级分支机构,贷款发放能覆盖全市范围;
(二) 有服务企业的专业服务能力和较好经营业绩;
(三) 有专门业务管理机构和专人负责;
(四) 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
(五) 能够通过云服务平台开展融资对接、业务办理等事项;
(六)自愿遵守“宿数贷”政策规定和合作协议开展业务。
经县财政、工信部门联合推荐,三县农商行可申报参与当地“宿数贷”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