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市高企培育库入库企业发放10万元服务类创新券;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省农业科技型企业、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市20条重点产业链龙头企业、市级人才企业发放20万元服务类创新券;对市工业企业50强、市高企创新20强、省级人才企业发放30万元服务类创新券;单个企业按最高标准领取,不累计计算。其他企业可随时向市科技局申领5万元服务类创新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