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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纳税
符合什么情况的纳税人可以申请纳税信用补评?办理渠道什么?
来源:
发布日期:2023-09-28

符合纳税人因各类情形未参加评价或对当期未予评价有异议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补充评价。

1.线上渠道——电子税务局申请:登录江苏省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一纳税信用—信用管理。

2.线下渠道——办税服务厅现场申请:填写《纳税信用补评申请表》提交至办税服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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