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者申请延续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小作坊登记延续申请书;
(二)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正本、副本;
(三)生产加工情况未发生变化的承诺书;
(四)与延续食品小作坊登记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