ဆ
ဆ
请输入关键字
确定
中国政府网
|
江苏省人民政府网
繁体
|
English
|
Deutsch
|
日本语
|
한국어
|
长者专区
|
无障碍
|
登录
首页
走进宿迁
政府信息公开
办事服务
互动交流
数据开放
English
|
Deutsch
|
日本语
|
한국어
|
首页
走进宿迁
政府信息公开
办事服务
互动交流
数据开放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社保民政
社保民政
市人才公寓签约租期?
来源:
市人社局
发布日期:
2021-03-30
人才公寓签约租期为两年,租赁期满后一般不予续签。租金按6元/㎡·月的标准收取。市人才公寓租赁实行保证金制度,由用人单位向市住建局按照每套2000元标准交纳,办理退房手续并结清相关费用后予以退还。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TOP】
【
打印页面
】【
关闭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