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民政
宿迁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有哪些?
来源: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1-05-18
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民政部门根据设立需要,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遭受监护侵害、暂时无人监护等未成年人实施救助,承担临时监护责任,协助民政部门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等工作的专门机构,包括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和设有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科(室)的救助管理站。
我市目前有5家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宿迁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宿城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宿迁市宿豫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沭阳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泗阳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泗洪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
单 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宿迁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宿迁市救助管理站) |
高 建 |
13705248536 |
宿城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宿城区社会救助管理站) |
邵 华 |
13815783653 |
宿迁市宿豫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 |
刘 恒 |
18851527112 |
沭阳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沭阳县救助管理站) |
陈金良 |
15896327711 |
泗阳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泗阳县救助管理站) |
方洪斌 |
13511788181 |
泗洪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 (泗洪县救助管理站) |
肖永权 |
15050961666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