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民政


来源: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1-05-24


凡认为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家庭或个人,均可向所在地乡镇(街道)民政办公室提出临时救助申请; 受申请人委托,村(居)委会、社会救助协理员、其他单位或个人可以代为提出临时救助申请。申请时, 书面声明家庭人口、赡(扶、抚) 养关系、收入、财产、重大支出和急难情形,授权民政部门核查上述情况,提供户口簿(居住证)和身份证等材料。突发重病患者、交通事故受害者、受人身伤害者申请救助时,应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因情况紧急无法在申请时提供的,可以先行受理,事后及时补齐有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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