ဆ
ဆ
请输入关键字
确定
中国政府网
|
江苏省人民政府网
繁体
|
English
|
Deutsch
|
日本语
|
한국어
|
长者专区
|
无障碍
|
登录
首页
走进宿迁
政府信息公开
办事服务
互动交流
数据开放
English
|
Deutsch
|
日本语
|
한국어
|
首页
走进宿迁
政府信息公开
办事服务
互动交流
数据开放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社保民政
社保民政
如何办理退休人员遗属补助?
来源:
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
2021-07-13
凭派出所死亡证明、殡仪馆火化发票结算死亡职工丧葬费和抚恤金。配偶凭身份证、户口簿以及死亡职工档案,符合条件者办理生活补助。次月
15日前发放《遗属抚恤证》。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TOP】
【
打印页面
】【
关闭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