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自带,根据《江苏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三十条第七款规定:当事人应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第九章第85条:婚姻登记照片应当为近期同一底版、单一底色的证件照,不得使用黑白照、婚纱照、剧照、艺术照等。少数民族当事人提交的照片是否免冠从习俗。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拒绝使用经PS处理、合成、戴有色眼镜、表情夸张、与本人差异很大及穿戴有损严肃性服装饰物的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