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社保业务申报期有重大调整。(1)8月起,各参保单位社保业务申报期统一调整为当月11日至次月6日。(2)每月7日至10日期间,社保经办机构暂停办理对外业务,核定参保单位当月应缴社保费。(3)每月11日起,参保单位可以缴纳当月应缴社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