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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尊老金政策具体内容是怎样的?
来源: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2-08-11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尊老金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宿政办发[2011]197号)精神,凡年满80周岁且户籍在我市辖区范围内的老年人均为尊老金发放对象。凡符合条件的老人,由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向户籍所在地村(居)委员会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登记即可。尊老金发放标准为:80-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50元。90-9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人尊老金发放标准每人每月300元。尊老金发放所需资金纳入各县(区)财政预算,按月或季度通过银行打卡发放到老年人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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