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民政


来源:宿豫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1-11-05


您好,自2021年6月1日起我区实行结婚登记“跨省通办” 试点,一方或者双方具有宿豫区户籍的内地居民和无宿豫区户籍但一方有宿豫区居住证(宿豫区公安局发放)的居民都可到我区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双方来自外地,现到我区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其中一方宿豫区居住证(宿豫区公安局发放)和双方有效的身份证、户口簿(个人页和首页)以及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同版彩色合影证件照片。
婚姻登记处地址:宿豫区贺兰山路2号妇幼保健院4楼。
办公电话: 0527-84456178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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