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民政


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3-03-11


您好,申领失业保险金时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一是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二是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三是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根据缴费年限,发放标准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5%、50%、55%确定。
同时,如您不符合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还有另一项失业保险待遇政策“失业补助金”,它针对的是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发生的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和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标准为对申领时参保缴费累计满1年及以上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每人1000元/月;对申领时参保缴费累计不足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每人600元/月。请您根据以上申请条件和实际情况选择申请相应的失业保险待遇。
关于申请途径,您可以通过下载登录江苏智慧人社APP线上申请,也可携带社保卡至失业保险最后参保地经办机构服务窗口进行线下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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