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服务


来源:市发改委
发布日期:2021-06-17


最低收购价是指承担最低收购价收购任务的收储库点向农民直接收购的到库价,以国标三等小麦为标准品,即容重每升750~770克(含750克),水分12.5%以内,杂质1%以内,不完善粒8%以内。标准品小麦最低收购价格为每市斤1.13元,相邻等级之间等级差价按每市斤0.02元掌握。同时,还要根据水杂等情况,进行增扣量。此外,执行最低收购价的小麦应为当年生产且符合三等及以上国家标准,如果不符合质量标准,例如容重低于每升750克、水分超过13%、不完善粒超过8%、呕吐毒素超过1000ug/kg、玉米赤霉烯酮超过60ug/kg的小麦,根据国家规定,是不允许作为政策性粮食收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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