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服务


来源:市发改委
发布日期:2021-06-17


我市是否启动小麦最低收购价收购主要取决于我市新麦上市之后的收购价格是否低于国家规定的小麦最低收购价格。根据国家《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要求,“当粮食市场收购价格持续3天低于国家公布的最低收购价格时,由中储粮分公司会同省级粮食、价格、农业、农业发展银行等部门和单位提出启动预案的建议,经中储粮集团公司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批准,在省(区)内符合条件的相关地区启动预案。启动预案地区,当市场收购价格回升到最低收购价水平以上时,要及时停止预案实施,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支持各类企业积极开展市场化收购。”如果我市满足预案启动的条件,并报经省、国家批准,我们将通过网络、报纸等平台发布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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