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服务


来源:泗洪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2-03-08


1. 《兽药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 经营人员兽药(兽医)专业技术职称、学历复印件1份;
3. 企业经营场所、仓储证明(自有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营业场所和仓储面积均不得低于30㎡)
4. 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 《江苏省兽药GSP检查验收申请书》附:
(1).《兽药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新开办企业不需提供);
(2). 企业人员情况一览表;
(3). 企业质量管理组织、机构的设置与职能框图;
(4). 企业经营场所和仓库的方位示意图及内部平面布局图;
(5). 企业经营场所、仓储、验收养护等设施、设备情况表;
(6). 企业兽药经营质量管理制度目录;
(7). 企业实施《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江苏省关于实施<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细则》情况的自查报告;
6.信用承诺书;
7.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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