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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开办动物饲养场如何处罚?
来源:宿迁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2-09-26

开办动物饲养场需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由县级以上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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