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筹集标准根据苏南、苏中、苏北三类地区划分,分别确定社会保障费用的最低筹资标准。我市最低筹资标准为上年度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20%×180×80%。
2023年筹资标准为:4250×20%×180×80%=122400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