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宿豫实验初中、南外仙林分校宿迁学校、宿豫实验小学、宿北中学面向中心城区(含宿豫区、宿城区、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湖滨新区、市洋河新区、苏宿工业园区)招生。宿北中学招生计划要先征求本校小学直升需求学生家长意愿,本着自愿的原则,并签订书面协议,坚决杜绝强迫报名、变相掐尖报名。在保证其小学直升需求后,仍有空余学位的可面向中心城区招生,其他民办学校全部面向中心城区招生。记者了解到,宿豫区各学校全部通过“宿迁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系统”报名平台招生。符合宿豫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宿迁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系统”进行注册、信息登记,填报相关入学信息。初中入学信息登记时间为7月11日-17日,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时间为7月15日-21日。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在阳光招生系统中选定学校、进行报名。初中报名时间为7月20日-24日;小学报名时间为7月24日-28日。符合宿豫区公办学校施教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可选定1所所在施教区公办学校,还可以再选择1所民办学校作为入学志愿;不符合公办学校施教区入学条件的,可选择1所民办学校作为入学志愿。凡是填报民办学校志愿的,录取时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一旦学生被民办学校录取,一律不得放弃。如果学生未被任何学校录取,最终由宿豫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据了解,宿豫区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其初中招生在保证小学直升需求后仍有余额且多余名额少于报名人数的,由宿豫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公办学校对只报符合施教区条件的学生直接录取;对填报民办学校和施教区公办学校且未被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中的学生进行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