ဆ
ဆ
请输入关键字
确定
中国政府网
|
江苏省人民政府网
繁体
|
English
|
Deutsch
|
日本语
|
한국어
|
长者专区
|
无障碍
|
登录
首页
走进宿迁
政府信息公开
办事服务
互动交流
数据开放
English
|
Deutsch
|
日本语
|
한국어
|
首页
走进宿迁
政府信息公开
办事服务
互动交流
数据开放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文化教育
文化教育
民办学校以捐赠者姓名或者名称作为校名,需要什么材料?
来源:
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1-04-13
1、捐赠者基本情况,捐赠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捐赠公证文书,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办法及相关的有效证明文件及学校董事会决议文件;
2、以捐赠者姓名或者名称作为民办学校校名审批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TOP】
【
打印页面
】【
关闭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