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关键字
确定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文化教育
文化教育
江苏省高等学校新入学残疾学生是否免收学费?
来源: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21-06-02

《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4〕136号)第四条明确:实行残疾人免费接受高等教育政策。2014年秋季新学年起,对我省高等学校新入学的残疾学生实行免收学费政策。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