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教育


来源:市人社局
发布日期:2021-07-21


毕业生档案主要通过邮政EMS“高校学生档案专用”渠道、学校派档案员专人送达方式进行转接,不允许由普通EMS、其他普通快递、挂号邮寄等方式转递,更不允许个人自带和请人代领。不同的就业方式,档案存放渠道也不同。毕业后,高校毕业生已经找到工作的,如就业单位具有档案管理权限,学校会将其学籍档案直接邮寄至工作单位;如工作单位无档案管理权限,学校会将其学籍档案邮寄至共作单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如高校毕业生未就业,档案会由学校统一发回原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保管。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按照相关规定,严禁个人保管、私拆本人或他人档案,严禁将档案交给不具备档案保管资质的单位或组织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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