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入读普通专科、高职(含单独招生和面向社会招生)、本科、研究生的退役士兵,参加全日制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以及从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入伍退役后复学的退役士兵,其学费(包括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资助标准为本、专科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 元,研究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