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学生上下学“接送难”问题,同一家庭多子女同时在小学或初中就读不同公办学校的,结合家长和学生意愿,可按照“长随幼”或“幼随长”的原则,由属地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到同一所学校或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每年暑期一次性受理“长幼随学”申请,具体受理时间以各地统一发布为准。